离婚
李教授你好,看了很多你的微博文章,觉得你都能从平凡生活中体会到人间喜乐。最近婚姻生活遭遇严重打击,夫妻缘分耗尽在最后一刻,签了分居协议,关于小孩的抚养以及为数不多的财产的处置。在我看来即使是分手也希望好聚好散,不知道如何去劝慰孩子爸爸。孩子父亲是统计学PhD,性格上比较固执也不善交谈。无法接受他的条件,就是不想分手但是也不想让你好过,无法心平气和。如何去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过程,希望你能给一些建议。(问题来自微博私信)
一
「好聚好散」看起来挺简单,但实际上是很难做成的一件事儿。
难就难在你觉得这么「散」是「好散」,他却觉得那么「散」是「好散」。你们俩如果分别到我这个「街道居委会」来哭诉,我一定会觉得你说得确实很在理儿,他也确实有他的难处。
比如说吧,你多半儿会拿「孩子的抚养」说事儿,抱怨他再怎么着总得多想想孩子吧?而他想着的则可能是你们俩多年的感情,说结婚这么多年了,总不能无情无义到了直接扫地出门的地步吧?
而「街道居委会」作为观众,「是非曲直未有所定」,立场也很难说向着谁。就好像三五好友一起看多年前的那部《中国式离婚》,「吃瓜群众」有的同情陈道明演的宋建平,有的却反过来去支持蒋雯丽演的林小枫:「谁叫宋建平没事儿就跟娟子眉来眼去的?」
俗话说「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」,现在连旁观者都有的「站」「李总」,有的「撑」「俞总」,长篇大论连篇累牍地先掐起来了,当局者还怎么能「好散」呢?
所以依我看啊,你们夫妻俩结婚时间越长曾经的感情越深,「好聚好散」就越没有希望。
能「散」就已经不错了。
二
我外公在六十多年前写的《龙虫并雕斋琐语》中,曾写过一篇短文,叫《夫妇之间》,正好就提及了夫妻打架——现在时髦的语言叫「开撕」——的问题。他在文中写道:「夫妇反目,也是难免的事情。但是,老爷撅嘴三秒钟,太太揉一会儿眼睛,实在值不得记入起居注。甚至老爷把太太打得遍体鳞伤,太太把老爷拧得周身青紫,有时候却是增进感情的要素,而劝解的人未必不是傻瓜。」
你瞧,其实夫妻打架也不完全是一件不幸的事。即使不能增进感情,至少也给自己积攒了一点儿阅历,给日子增添了一点儿颜色。将来老了动不了的时候,大概和丈夫当年的相见恨晚含情脉脉早已忘了一干二净,却竟然还记得「缘分耗尽」的那些最后一刻,然后不忘了再为「男的都不是好东西」这样的永恒真理叹一口气。
外公的文字笔锋一转,还写了另外一种离婚:「倒反是有些相敬如宾的摩登夫妇,度了蜜月不久,突然设宴话别,揽臂去找律师,登离婚广告,同时还相约常常通信,永不相忘。」乍一看来,这种摩登的离婚方式堪称完美;但是再一琢磨,你大概会觉得这种「好聚好散」的离婚既不打架又不「开撕」,如同白开水煮挂面一般,缺少了「中国式离婚」的精彩回合,还略微有那么点儿遗憾不是?
所以说啊,能好好聊聊好好劝当然很好,否则大大的打上一架,歇斯底里,快意恩仇,哭得昏天黑地,岂不也是一番不同的人生体验?
虽然将来不太会经常通信,但一定会永不相忘。
三
什么事儿都有好坏两面——离婚的好处,是从唯一选择回复到无穷多的可能性,就像手机恢复了出厂设置,新生活从此开始。
再次体验一把到麦当劳跟陌生网友相亲的过程,今天跟这个见见,明天再跟那个聊聊,喜欢就穷追猛打,不喜欢就微信拉黑,「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」,多来劲儿啊。
离婚有点儿像从现在的公司辞职,就算还没找好下一个工作,也不能算是「失业」,而只不过是暂时「in between jobs」而已。
就是下次再结婚,别忘了签一份婚前协议。
2019年10月,多伦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