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

名字


也许是因为老了,近年来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。这对于我这种到处开会认识各色人等的职业来说,基本属于致命的问题。特别羡慕克林顿那样的photographic memory:见到别人毫不犹豫地直呼其名,那该有多亲切热络啊。更令人费解的是,我越费尽心机地想记住名字,甚至问人家是哪几个字,那名字竟忘得越快。

不过反过来想,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善于用典,变化繁多,确实难记。单字的名字虽然好记些,可惜重名太多,只好尽量用生僻字。一个大学同学单名一个「翀」字,结果没人认识,早期的电脑中文字库又不支持,只好输入「羽中」或「冲」代替。无独有偶,同班还有个叫「喆」的同学,无法想象她吃了多少苦!

僻字不敢擅用,只好剑走偏锋,用虽然好认好记但不常用在名字里的僻名。外公在《龙虫并雕斋琐语》里的《姓名》一文里说,他给自己起的单名一个「力」字,就属于当时的僻名,因为古人认为「王道以德,霸道以力」,无人用于名字。可惜他不知道解放后文化摇身一变,变成了时髦的好词儿,经常用于起名字。

十几岁时看王安忆的小说,主人公单名一个「一」字,当时有眼前一亮的感觉,觉得这名字起得已臻化境,又简单又少见。没想到还是难逃厄运,姓氏笔画排序里,经常能见到叫「丁一」的高居榜首。看来,父母如果不肯狠下心来给自己的千金起名叫「李二」「张三」的话,就无法实现既好记好认又没有重名的境界。

2013年12月,多伦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