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

雷克萨斯


李老师,您好。刚看到您的最新微博,说喜欢汽车。可以说说雷克萨斯吗?褚老师曾经说过,所谓「高端」汽车品牌里他最没兴趣买的是雷克萨斯。(问题来自微博私信)

挑选汽车就像挑选葡萄酒一样,理论上说不能以品牌一概而论,而需要考虑具体的型号和出产年份。但实际上大多数人买车主要看的是品牌,所以品牌价值是汽车厂商的兵家必争之地。

丰田公司八九年创立雷克萨斯这个品牌,是为了推销LS400。当年的LS400可不是一般的豪华轿车:它是专门为美国市场设计的,采用4.0升8缸发动机,还有豪华车标准的纵置后驱结构,无论是做工的精益求精还是驾驶舱的安静程度,都可以「秒杀」当年的奔驰和宝马。当年连比尔 · 盖茨都买了一辆LS400,并且连续开了五年。

丰田也是很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之一,而且当年在中国市场对品牌价值的树立非常重视。它八十年代初「车到山前必有路,有路必有丰田车」的广告词,可以说和九十年代初「摩托罗拉寻呼机,随时随地传信息」一样,几乎代表了一个时代。国内汽车广告里,大概只有《蜗居》里宋思明的那句「开车的男人,有血性的,都希望拥有一辆路虎」可以和它媲美,不过那已经是零九年左右的事儿了。

可惜的是,丰田对雷克萨斯这个品牌的核心价值一直举棋不定,让人无可适从。最大的错误,就是当年把好好的「凌志」改成了「雷克萨斯」这个名字。「凌志」这个名字好就好在它就像「奔驰」、「宝马」这些名字一样,有一种灵动的感觉(soul),让人浮想联翩,令人心旷神怡,耳目一新。而「雷克萨斯」这个名字则普通、平庸,没有令人悠然神往的那种风骨。

雷克萨斯的轿车虽然还是和当年一样,纵置后驱、做工精良、质量稳定、行驶安静,但这些和它的品牌形象一样,过于朴实无华,没有任何让人拍案叫绝之处。

但是雷克萨斯最大的败笔,还是它的纺锤形格栅。这个设计的初衷是希望一改以前老气横秋的气质,能够用一种激进的设计,让年轻人喜欢。可惜这就像一个平时生活朴素的女生,忽然开始浓妆艳抹,像换了一个人,只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,避而远之。更何况汽车的设计最重要的是设计元素几十年如一日的传承,比如二战期间吉普车的造型,一直沿用至今。设计风格改来改去,反而有一种「暴发户」的范儿。它多了一番算计,却少了一份优雅。

这就是为什么《蜗居》里宋思明开的车绝对不可能是雷克萨斯的原因。

2018年4月,多伦多